《預算法》第83條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4種情況唯「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與「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主張刪除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條文,避免特別預算浮濫編列,破壞正常預算體制,防止中央花錢先射箭再畫靶。
然而吳思瑤卻表示,《預算法》83條第4款需一年一編且金額不足,使用上較為僵化、缺乏彈性,若年中有突發狀況便無法因應。吳思瑤強調,重大災害雖有第3款可用,但重建需要長期規劃與支應,所以動用到第4款是比較彈性的做法。
吳思瑤稱,國民黨刪除第4款就是在限縮特別預算的彈性跟空間,她舉3日發生的花蓮強震為例,可動用的第一、第二預備金數字都很有限,眾多需要補強的長期工程,就需動用到特別預算支應,不會受限於須每年編列的年度預算。
不過藍委洪孟楷駁斥,批評民進黨是在刻意帶風向,塑造在野黨提出的《預算法》第83條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可因「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提出特別預算,會讓像0403花蓮大地震「無預算」賑災,「這完全不是事實!」
洪孟楷說明,《預算法》第83條清楚規定提出特別預算共有4種情況,其中前3款毫無爭議,在野黨提案修法也不會變動,地震災變就完全適用第3款。何況中央每年總預算裡,還有一筆74億元第二預備金以及災害預備金編列20億元,能馬上宣佈投入賑災;此外,政府總預算每年編列2兆多元的預算中,已保留預算給國家因應突發事件,具有立即動用的彈性。所以就算遭逢天災重大事故,也絕不會有政黨敢阻擋人民救命錢預算的事發生。
他強調,國民黨主張刪除的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條文,就是因為民進黨執政後,利用特別預算法的模糊空間,編列了許多債留曾孫、為人詬病的特別預算。
洪孟楷直言,當國人心懸花蓮賑災之際,且有眾多軍警消醫護公務員投入救援,若還有政治人物或側翼做哏圖帶風向,企圖利用天災進行政治鬥爭,不僅不可取,也應該被全民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