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區1名40歲陳姓女子為1名護理師,和一群朋友都是藝人團體五月天的歌迷,因無法成功搶購五月天112年12月31日跨年演唱會門票,另於112年11月中旬看到LINE群組《五月天及其他演唱會原讓地》名稱為阿文的男子,販售五月天公關票1張新台幣6千元,故私訊對方表示欲購買5張公關票。
由於陳女擔心受到詐騙,要求阿文至特定地點面交,陳女交付3萬元後也確定收到5張公關票,陸續還有朋友想要加訂113年1月初的五月天門票,因陳女有成功拿到公關票,故後續要求以匯款方式請對方寄送,在陳女陸續匯款10萬2千元,並收到票後於112年12月31日演唱會當天和友人至現場,才發現公關票是假的。
陳女向網友阿文反映、群組內發言檢舉,才發現有其他受害人,阿文隨即退出群組並刪除LINE好友,多名被害人向警方報案。
另1名20多歲、從事證券金融業務的王姓女子,於113年1月初透過臉書社團《五月天〔回到那一天〕25週年巡迴演唱會交流、讓票、求票區》購買演唱會門票看到網友Mei發文賣票,王女隨即私訊詢問,Mei表示仍有庫存並1張5千元販售,惟目前詢問熱烈,須先匯款後才可取得門票購買優先權,並稱匯款後會馬上提供超商的取票序號。
王女因擔心沒有票可以購買,表示欲購買2張並隨即匯款1萬元至Mei指定戶頭,Mei也依指示提供超商的取票序號,豈料當王女至超商兌換門票時,超商機台竟顯示查無此票券,有可能是網友Mei購買後截圖又隨即退票,再質問Mei也沒得到任何回應,始知遭到詐騙。
刑事警察局提醒,演唱會門票詐騙常透過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社交平台沒有交易保障,只要賣方封鎖、刪除帳號,就不易追回交付的款項,隱藏極大詐騙風險。
另提醒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8,0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除切勿貪圖暴利以身觸法外,亦應共同抵制,拒絕購買黃牛票,以杜絕歪風、保障民眾購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