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回顧,2021年5月8日,陳沂在臉書發文控訴雞排妹律師涉及不當行為,於是雞排妹深夜開始不斷打電話給陳沂,企圖與她溝通,但未得到回應。陳沂則在臉書上公開這些未接來電的來電紀錄,抱怨自己不斷受到陌生電話騷擾。
隔日(9日)凌晨,陳沂開直播,雞排妹隨後加入直播,兩人隔空唇槍舌戰,過程中雞排妹口頭提及陳沂手機號碼的前4位數字,遭到陳沂當場制止。直播結束後,當日下午4、5點左右,鄭家純又在臉書粉絲專頁上公開了陳沂手機號前4碼,晚間7點左右,又公開了陳沂手機後6位數字及相應的色卡。陳沂憤而依違反《個資法》對雞排妹提告。
一審認為雞排妹與陳沂發生細故,卻不以合理、合法方式解決爭端,接續張貼文章揭露陳沂門號,造成陳沂頻遭來電騷擾,且犯後態度不佳,依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雞排妹不滿上訴。
二審中,法官審酌雞排妹臉書貼文可使網友得以完整知悉陳沂的門號全碼,且她一發文後,陳沂當晚即有近140通簡訊、語音,隔天也有120餘通,雞排妹確實損害陳沂利益,但一審量刑略重,改依違反個資法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察官傳喚雞排妹今日到案執行。另外,北院民事庭前不久判定鄭家純需賠償陳沂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