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在台北市中山區某補習班擔任數學科輔導老師的許男,2022年12月10日晚間6時至8時,只有他與少女2人在教室內單獨進行數學課後輔導,便趁機伸出狼爪。
許男要求少女起立,先到教室前方螢幕解答,利用少女站在螢幕前機會,接續20多次站在少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少女側腰。還不顧少女多次掙脫、閃躲,將手上滑,撫摸、揉捏少女胸部。
少女返回座位後,許男仍走近蹲下,對少女環抱、揉捏胸部、腹部。少女不滿報警,許遭檢警偵辦後,被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期間,許否認犯案,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在搔癢」、「安撫、讓她開心」。法院不採信,將他判刑2年。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許改口認罪,承諾賠償1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高院仍認定許有罪,判刑2年,但改宣告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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