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去年8月間的某個假日,魏至地檢署加班在茶水間巧遇小美,要求小美到他辦公室,小美拜託另位到署內加班的書記官同仁陪同前往,魏見狀竟要小美留下就好,隔了五分鐘,回到辦公室的書記官故意撥打電話給魏,佯稱要與小美去拿東西,藉故帶走女方,當書記官到了魏的辦公室門口,魏表示再一分鐘,後來又說再30秒才讓小美離去。
今年1月間,小美停好機車欲前往打卡處刷卡上班時,驚見魏站立在觀護人辦公室旁角落等她,小美見狀旋即折返,並躲回員工停車場,想等魏離開再去打卡,未料,魏未離去,且一直翹首遠望,小美擔心遲到,迫於無奈,只好硬著頭皮往打卡處方向前進,魏見狀隨即快速走出,一路跟追小美,隨行在旁且藉機攀談。
隔天,小美帶著提票欲前往法警室處理公務,魏從法警室管制門走出遇見小美,竟改變方向尾隨小美走進管制門,小美進入法警室後,魏仍不願離去,徘徊一樓偵查庭外的走道等待,且久久不肯離去,小美請法警查看,得知魏守在門外,改由法警長座位旁的側門離開法警室,魏見狀又法警室管制門快速走出,一路追向小美,再尾隨進入辦公大樓側門。
離譜的是,今年1月中,小美在打卡處刷卡上班時,魏又快步走出,並對小美說「今天是我生日,典雅的XXX可否給我一個祝福」等語,嚇得小美花容失色。幾天後,魏吃完午餐在中庭巧遇小美,馬上改變原行進方向,一路跟追。
小美提告後,雲林檢察長戴文亮獲悉不護短,立即指派一名主任檢察官調查,下令將魏跟追小美的監視器畫面全都調齊並逐一截圖,大動作約談署內16名同仁作證,其中包括2位主任及八位檢察官,魏深知闖下大禍,為表示歉意,親筆寫了2張道歉信給小美,詎料,竟附上另張小卡片寫上「I LOVE YOU」,讓小美更加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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