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觀光署與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合作「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方案」,由花東基金專案提撥20億元,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以及利息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觀光署也表示將協助受災民眾入住「花蓮短期安置旅宿」,使受災戶能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最長3個月,月租費用由政府定額補助旅宿業,受災戶免負擔旅宿月租費用,同時協助受災民眾與旅宿業者。補助額度以每戶每月入住1間客房為單位,入住雙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3.2萬元;3人(含)以上入住四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4.4萬元。倘受災戶有其他需求,得與旅宿業者另行協調約定。
交通部提供的12.31億元將用於三大部分,首先為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1.2億元。另6月1日起實施9.65億元振興自由行及團體旅遊,平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1,000元、假日(週五至週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500元。交通優惠措施共則編列1.46億元,包括台灣好行、觀巴、台鐵Taiwan pass、觀光專列5100萬元及花蓮包機等。
觀光署表示,將持續掌握花蓮災後復原進度,全力協助花蓮觀光振興措施,期能透過協助方案,共同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振興在地旅遊。
圖說:花蓮強震重創觀光旅宿業,交通部提供12.31億,期望透過振興措施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本刊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