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起點為43歲台籍林姓旅客罹患罕見疾病,需以輪椅代步,今年4月5日林女在日本沖繩縣那霸機場欲搭乘樂桃航空返台時,登機前工作人員認為並無法以目視確認輪椅電池是否影響飛安,拒絕讓林女登機,讓林女深感受歧視。事後樂桃航空向林女致歉,並協助林女改票返台,支付全額改票費用。
據NHK報導,日本航空法並未要求要當場確認電池本體,旅客可透過預先準備的文件或口頭申報確認電池,國土交通省於4月15日向各航空公司布達此項規定。
對此,樂桃公司也已修改規定,原則上會要求工作人員當場確認電池規格,如難以目視確認,只要能以其他方式確認電池安全性,例如電動輪椅明書或電池證明書文件等,以便確認輪椅規格與電池種類,便可託運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