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一名陳姓女子透過臉書廣告加入詐欺集團偽裝的「證券公司開戶王經理」理財群組,由「王經理」透過LINE群組,報「明牌」給陳女,謊稱主力將拉抬某幾支股票,邀她一起投資;「王經理」聲稱,由他代操盤保證獲利,陳女因此上當,2023年10月帶著25萬現金,交付給詐欺集團另一車手。
詐團食髓知味,接著於11月謊稱,陳女抽中15張股票,必須補齊股票差額50萬元,但此時陳女已經得知被騙,暗中報警處理,警方在約定交款地點埋伏,而此時,才剛擔任車手第3天的林姓木匠,喬裝證券公司經理前往收款,當場被警方逮捕。
落網後他供稱,原本擔任木匠,月收入約3萬多元,因入不敷出,才加入一個自稱「順風順水財神」的詐欺車手集團,「公司」允諾他,可以將收取贓款的1%,作為其佣金,當天是他第一次「出勤」,一毛錢沒賺到就被捕。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合議庭法官認定林男參與詐欺集團,擔任車手犯罪事證明確,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徒刑1年3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