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17:57 臺北時間

木匠入不敷出改當詐欺車手 酬勞沒拿到還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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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彰化地院法官將法官第1天「出勤」的林姓木匠,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3月。(本刊資料照)
彰化地院法官將法官第1天「出勤」的林姓木匠,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3月。(本刊資料照)
彰化縣一名林姓木匠,因入不敷出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上班第3天,他在某超商扮演證券公司經理,向遭騙的陳姓女子收取50萬元,但沒想到取款過程遭警方監控,一露面就被逮捕,木匠一毛錢酬勞沒拿到,卻被彰化地院法官判刑1年3月,得不償失。
檢警調查,一名陳姓女子透過臉書廣告加入詐欺集團偽裝的「證券公司開戶王經理」理財群組,由「王經理」透過LINE群組,報「明牌」給陳女,謊稱主力將拉抬某幾支股票,邀她一起投資;「王經理」聲稱,由他代操盤保證獲利,陳女因此上當,2023年10月帶著25萬現金,交付給詐欺集團另一車手。
詐團食髓知味,接著於11月謊稱,陳女抽中15張股票,必須補齊股票差額50萬元,但此時陳女已經得知被騙,暗中報警處理,警方在約定交款地點埋伏,而此時,才剛擔任車手第3天的林姓木匠,喬裝證券公司經理前往收款,當場被警方逮捕。
落網後他供稱,原本擔任木匠,月收入約3萬多元,因入不敷出,才加入一個自稱「順風順水財神」的詐欺車手集團,「公司」允諾他,可以將收取贓款的1%,作為其佣金,當天是他第一次「出勤」,一毛錢沒賺到就被捕。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合議庭法官認定林男參與詐欺集團,擔任車手犯罪事證明確,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徒刑1年3個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5.07 17:5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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