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鍾男與B男等數名友人,在高雄市三民區某家超商門口喝酒,鍾男已經喝醉,開始胡言亂語,此時,B妻恰巧騎機車經過,下車與丈夫友人打招呼,由於彼此認識,B男基於好意,央請妻子將喝醉的鍾男載回他家。
沒想到鍾男在途中居然對嫂子伸出祿山之爪,他先是從後座一把抓住嫂子的雙乳,不斷搓揉,經制止還變本加厲,甚至將手伸進嫂子的褲頭裡,企圖撫摸她下體,B妻氣到不行,立刻將鍾男趕下車,同時到分局報案,當晚鍾男就被警察逮捕。
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鍾男在審訊時坦承犯行,因此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7個月,B妻因遭猥褻,心裡留下陰影,出現恐慌症症狀,另案提出民事求償20萬,法官審酌鍾男侵害情形,認定20萬是適當金額,鍾男表示願意賠償,但身上沒錢,願意出獄後每月賠償1,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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