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於112年1月10日陳報法務部行政調查報告,從未有報導所指「避重就輕…,故意隱瞞『郭哲敏無償招待』」之事實,更於調查報告中明白揭示調查結果:「當日受邀至郭哲敏有實際管領使用權限之私人招待所(以下簡稱八八會館)者…由八八會館無償招待上開人員」等語,並對外發布新聞稿說明。
高檢署說,行政調查報告乃綜合本案109年1月17日有至八八會館者之訪談紀錄等證據資料,認定相關檢警人員在郭哲敏有實際管領使用權限之八八會館無償接受招待等情,因認檢察官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並據以移送評鑑。
至於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認定當日有無「服務人員」進入八八會館,均不影響行政調查有關檢察官當日無償接受招待而應負行政責任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