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上週六(18日)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替詐騙集團洗錢,以被告身分獲80萬元交保,司法院隔天週日(19日)火速宣布,依《法官法》第43條,涉嫌刑案罪嫌重大,決議將其停職。司法院大動作自清,除了因為石育恩異常地搜尋非自己審理的詐團案件,關鍵是橋頭地方法院的監視器拍到他搬錢畫面,此外,石育恩法官在同學陸續因擔任詐騙集團軍師遭逮後,竟還利用司法公務網路查相關案件的偵辦情形。
本刊獨家取得石育恩開名車到法院搬現金的照片,畫面是今年2月3日週六上午9時許,石育恩開著要價350萬元的保時捷718 boxster敞篷跑車到法院,從辦公室搬走詐騙集團軍師、鄭鴻威律師寄放的250萬元贜款,當時鄭鴻威剛遭裁定收押禁見5個小時,石育恩將錢搬到車上後一路北上,將錢交給鄭鴻威的姊姊鄭彧歆,這筆錢究竟是詐騙集團給的「安家費」,或是鄭鴻威與石育恩供稱的投資購屋款,專案小組仍在釐清。
此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替涉詐案的律師男友朱一品出謀劃策,除幫朱一品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告訴朱有被派到出庭案件,還建議男友可與詐團洽談合作模式,但檢方卻沒有積極作為。反觀司法院將石育恩停職,吳亞芝卻能以執法者之姿繼續開庭面對被告,不少司法官及律師痛批,這真的是官官相護,也重創司法形象。
原是維護公平正義的鐵三腳「審、檢、辯」,卻同時淪陷在詐騙集團中,橋頭地院及桃園地檢署對自家法官及檢察官涉入卻一直低調以對,錯失辦案先機,讓司法威信沉淪,令人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