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案,包括藐視國會罪、立院調查權等引發不小反彈。不過在野黨主張許多改革內容之前綠營自己也曾提過,其中2012年曾任立委的現任外交部長林佳龍,更被點名提過修法納入藐視國會和調查權等。
對此,林佳龍今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接受綠委林楚茵質詢,林楚茵提到近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若三讀通過,未來官員未立即回答立委問題就可能會被當成藐視國會,甚至被判刑,為此林楚茵詢問林佳龍是否有做好因應。
對於修法,林佳龍回應稱,他認為民主法治一體,我們是憲政主義國家,若立法院有新的立法或修法,也有其他憲政程序可以表達不同意見。
不過林楚茵表示,「接下來那條線要畫在哪裡?」因未法規上很不明確,若今天在這裡有任何官員回答稱要「私下講」,只要質詢委員不開心、主席認為不是祕密就必須公開。而林楚茵也問道,在野黨稱林佳龍也曾支持國會改革案一事,那麼現在的改革案跟林佳龍當初提出的改革方案是否相同?
對此,林佳龍斬釘截鐵回答「不同」,林佳龍強調,自己提的是「調閱權」不是調查權,憲法上規定不管司法還是監察的調查權都有其專屬,但立法要行使職權也要有一定的「調閱權」,這是經過大法官一定的解釋的。至於如何充實調閱權?林佳龍則解釋聽證制度要精進,在調閱上就要有相對的權利義務,但不是對人的調查權,也不是無限擴充。林佳龍表示,當時是同大法官解釋配合修法,並直言「我沒有去提藐視國會罪這種字眼,這(指藐視國會罪)定義就會比較模糊。」
最後林楚茵則表示,由於外交部本身有很多外交祕密和合作無法開誠布公,也不是立法委員可以藉由言論免責權彰顯的,因為會危害國安,因此針對相關問題未來要如何細緻執行,外交部可能要有相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