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A同學的母親表示,法院按照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作出裁定,對加害者僅施以保護管束,感到很遺憾!然而,應該好好亡羊補牢的學校,也未依照性平會建議記予大過的處分,僅記加害者2小過,根本是放水,讓人質疑校方和社會上的輔導機制,能夠有多少幫助?加害者未來會不會再犯?這些都是很大的問題!
A同學母親痛批,女兒在此事件中受創很深,至今還要看身心科,但校方消極以對,根本未提供任何幫助,甚至班導還對孩子說:「妳就當惡夢一場」,這是身為教育者應有的言行和作為嗎?
A同學母親說,加害者及其父母目前尚未正式跟被害人道歉,連學校也未致歉,她還批評,該校家長會長是大學教授,還是公共行政知名學者,但他完全未替受害者發言或爭取照顧,等於家長會形同虛設,令人非常難過、失望!
本刊調查,發生偷拍事件的知名高中,是教育部核准的科技重點發展學校,每年可獲得逾2億的補助經費。該校女籃隊曾在全國比賽中打入4強,成績不錯;男籃隊則成績一般。
針對家長指控,該縣市教育局表示,尊重被害學生家長的說法,若對於校方調查或懲處結果不服,可依法申覆,由校方執行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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