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曾男妻子表示,她和丈夫以及黃女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的員工,2019年到2020年期間,她從老公手機意外發現留存黃女訊息,內容曖昧露骨,例如「每天都很想你」、「大廚,你今天煮什麼好料的啊?」之類。
不僅如此,她發現老公竟在行事曆詳細記錄婚外情的約會日期、地點和嘿咻次數,甚至連去的汽車旅館和飯店都寫得一清二楚,總計至少有89次。這些證據讓曾妻心碎不已,精神備受煎熬,因此憤而提告兩人,向老公和黃女各自索賠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黃女辯稱自己和曾男是多年的同事,彼此關係友好,常開玩笑互稱「寶貝」。她解釋「每天都很想你」這句訊息是打字時漏掉了「們」字,並非特指曾男。她強調自己和曾男之間不存在任何曖昧關係;曾男則澄清,行事曆上所記載的內容都是他妻子捏造的,並非事實,強調自己並未與黃女有任何越矩行為。
高雄高分院審理此案,指出黃女經常在早上透過LINE傳送「早安,寶貝」的訊息給曾男,而曾男的妻子也曾氣憤地怒斥老公「你很貪心,你要享受齊人之福,你兩個都要啊?」曾男則多次回應妻子表示「我也可以兩個都不要」。綜合上述事證,足以證明被告曾男與黃女之間的關係早已超出了同事、朋友的界線。因此,法院判決曾男和黃女應各自賠償曾男妻子新台幣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已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