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林姓男子從2023年12月起,在網路上經營「蝦店應召站」,媒介楊姓女子及江姓女子在民宅的套房內從事「半套」性交易,每節50分鐘,收費1,950元。楊女與江女每次交易能獲得1,000元,林男則抽取950元。
據了解,一名嫖客日前在網路論壇PO文分享到「蝦店應召站」的經驗,文中提到店內的半套妹不但漂亮、技術又好,應召站因此豔名遠播,網路警察巡邏時發現這些讚美分享心得,因此鎖定應召站。
員警喬裝男客進入應召站,發現確有性交易情事,並且分別在兩間套房內查獲兩女正在交易,另外也查扣現金6,000元及兩罐潤滑液,並將當事人移送法辦。林男事後於詢問時坦承不諱,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依妨害風化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