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源於馬祖駐防官兵去年在沙灘上寫下「馬防伙房沒有肉」,檢方介入調查,發現林佑柏因負責督管罐頭業務,涉嫌於2022年間,將副食罐頭64箱分3次寄回台灣基隆港,過程由張姓女上士與曾姓女上士裝入非罐頭紙箱,再由余姓男士官長、曾姓男少校利用公務車送往南竿福澳港馬頭運回台灣由鄭姓、潘姓友人接應,將公用副食罐頭提供給自己或親友食用。
檢方認定,林佑柏等人侵占64箱國軍罐頭,犯罪所得為5萬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罪起訴;鄭、潘姓友人則依「收受及搬運贓物罪」起訴。法院審理時,林佑柏供稱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偵查中已繳回,認罪請求緩刑機會;曾姓女上士則主張,因聽從長官指示才會這麼做,也請求減刑機會;余姓男士官跟曾姓男少校則否認犯罪,辯稱不知箱子裡裝的是罐頭。
全案經過士林地院審理後,今(12日)依侵占公用財務罪嫌,判林佑柏3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張姓女上士則判有期徒刑2年8月並褫奪公權2年8月;曾姓女上士1年3月並褫奪公權1年;余姓士官長1年3月並褫奪公權1年;幫忙搬運的曾姓少校則不知情無罪;最後在台灣接應的鄭男、潘男則依搬運贓物罪分別判處5月、3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