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前發布海警局第3號令,公布將自6月15日起,實施依據2021年《海警法》制定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定中國海警機構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可登檢扣押涉嫌違反其出入境管理規定的外國籍船舶與人員。我國外交部今(14日)指出,此舉已引發各國高度關注,不僅升高區域緊張情勢,更將衝擊國際商、漁船舶航行安全。
外交部將密切關注事態後續發展,並嚴正譴責中國政府未遵守相關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範,片面逕行宣布執行此項措施,破壞區域和平穩定。中國近來頻以維護海上秩序、提升海洋治理為由,對周邊國家遂行軍事恫嚇及灰色地帶脅迫,已嚴重影響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
對於中國海警第3號令相關措施,外交部表示,我國將確保外國籍船舶與人員安全通過我國所管轄海域,並將持續與區域友盟及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妥善應處此一事件可能帶來的衝擊,以維護區域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海巡署指出,中國2021年2月1日施行《海警法》,並陸續發布海警機構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海警機構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及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據此可依海警法逕行劃設臨時警戒區,驅離淨空區域船舶,並授權海警在其管轄海域使用武器,此舉嚴重違背國際法及相關國際慣例。
海巡署稱,持續與國防部共同嚴密監控周邊海域情勢及中國船艦動態,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海岸巡防法》所賦予的海域管轄權,採取「先期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原則,適切規劃海巡艦艇勤務,落實海域執法並強化護漁任務,堅決捍衛漁民作業安全及確保航運權益,捍衛國家主權。
海巡署表示,中國此舉不僅對區域和平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也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和譴責;未來針對中國單方面舉措肇生海域各項突發狀況,均已完成應處計畫及強化對應能量,依整體海域情勢發展機動應處,再次呼籲中國勿藉故合理化單方面破壞區域和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