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晚報》報導,浙江一名趙姓男子事業有成,在買房時考慮到未來會買車,所以在購屋時也一口氣買下相鄰3個停車位。然而隨著社區居民增加,他的停車位時常被他人非法占用,趙姓男子便決定將兒子珍藏的3輛昂貴的限量玩具車停放在車位上,確保車位不會被亂停。
不過趙姓男子此舉引起不少住戶不滿,就向該社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抗議,認為他這樣做不僅自私還浪費停車位,於是物業管理公司和警衛也多次和趙姓男子協商,試圖說服他把玩具車移開,讓其他住戶停車。但趙姓男子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認為那是自己購買的停車位,本來就不該被他人占用。
沒想到該社區物業管理公司無法成功說服趙姓男子,竟要警衛去砸了那些玩具車,趙姓男子一怒之下提告,並要警衛賠償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5.5萬元)。法官則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確實違法,侵犯了趙姓男子的財產權利,因此判物業管理公司須賠償趙先生5.9萬元(約新台幣25萬元),並且要求其確保趙姓男子往後能夠正常使用停車位。此外,法庭還建議社區增加停車位的供應,以解決其他業主的迫切需求。
這場停車糾紛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物業管理公司太離譜,而那些不想買車位的住戶也很沒品:「你沒買車位停外面去,憑什麼人家花錢買的車位要給你停,好意思投訴?還資源浪費,說得真是大義凜然」「想停就跟人家買車位啊」。不過,也有人認為以警衛每個月2、3,000元人民幣的薪水,男子向他求償6萬元是「逼死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