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連柏瑋假釋出獄後,行蹤不定,目前是否在國內或偷渡出境不得而知,他因違反假釋保安處分規定,除未按月向地檢署報到,也未服從保護管束規定,法務部在2023年12月7日撤銷假釋,但台南地檢署到今年4月26日才依保安處分執行法規定,以連續不來報到等為由,對他發布通緝令,只是這關鍵的四個多月到底在等什麼令人不解。
由於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應遵守相關事項,連柏瑋明顯觸犯以下第二及第四條規定,亦即:
一、保持善良品行,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往還。
二、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之命令。
三、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
四、對於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環境等,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一次。
五、非經執行保護管束者許可,不得離開受保護管束地;離開在十日以上時,應經檢察官核准。
連柏瑋在此案被偵辦前,過去已犯下11個加重詐欺罪,2020年8月17日遭法院裁定合併定執行刑5年3個月,他入獄後,法務部在2022年10月核准假釋出獄,服刑78%刑度才被法務部依規定准予假釋,至於假釋刑度是否過於寬鬆或詐騙刑度太輕,而造成詐騙猖獗,除了打詐五法修法,朝野立委應當一併進行配套檢討。
全案是檢警查獲集團車手時,查出鄭鴻威或林佳毅派案。其中,涉案律師楊雅涵曾接10案、李明潔3案、張作詮3案、朱一品13案、黃耕鴻8案、賴季倉11案、曾彥鈞4案、官厚賢4案、廖瑞銓3案、陳漢笙24案、蔡崇聖11案、鍾璨鴻4案、李佳玟3案、林聰豪10案、湯建軒6案,由於一堆律師成為詐團軍師,加上全台各地檢署仍有類似多案在擴大偵辦中,律師圈勢必血流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