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年4月14日下午6點許,李女騎腳踏車沿著延平北路7段177巷慢速直行,行駛路線緊靠路邊臨停車輛,沒想到,鄧男駕駛的黑色休旅車從後方駛來,沒有閃避李女,竟未減速直接從後方追撞,李女來不及反應,連人帶車被撞飛,送醫救治後,因腦出血等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雖鄧男肇事後立即下車查看,並打電話報警,但他向警方表示,以為車身過得去,不會撞到,沒想到誤判造成憾事,警方調查,鄧男右前車頭與同向的李女後車尾發生碰撞,導致李女車輛偏移,單車再與路邊停車的轎車左側車身碰撞,因而肇事,鄧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後被提起公訴。
對此,士林分局呼籲,行車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與其他車輛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間隔,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