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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4:04 臺北時間

《新住民基本法》通過初審 移盟請願提4訴求

移民工、婦女及人權團體赴行政院遞送請願書,針對《新住民基本法》提出四項訴求。(移盟提供)
移民工、婦女及人權團體赴行政院遞送請願書,針對《新住民基本法》提出四項訴求。(移盟提供)
上週三(6/13)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初審《新住民基本法》,並要求行政院於6月21日將行政院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併案朝野協商。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等民間團體,今(19日)到行政院門前遞送請願書,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喊話,希望本周要送到國會的《新住民基本法》版本,要守住基本,回應移民工的需求,否則這部《新住民基本法》,將只是海市蜃樓的空法。
今天到場請願的移民工,婦女及人權團體,拿著舉牌和請願書高喊,「請新內閣守住基本」、「層級高、包納廣」、「通譯要全面」、「人權保障要入法」,同時提出4項訴求,包括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關權益的專責單位,應為行政院二級單位、新住民的定義,不應只納入白領專業技術移工,應包含藍領移工、建置各領域的通譯人員培訓及執業制度,應入法,以及新住民基本法應有人權保障及反歧視等相關條文。
移盟等團體表示,立法院快速的將草案送出委員會,但委員會保留的幾項條文中,最關鍵的兩項條文並未定案,包括最關鍵的:「新住民」的定義和新住民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的層級與職掌。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洪滿枝說,她是來自越南的新住民,在台灣落地生根生活 26年,一直希望看到一個有功能和力量的單位來保障移民移工的權益,和一部真正能保障移民移工的法令,認為「如果未來新住民委員會的層級不能提高到行政院二級單位,那和現在也沒有兩樣,只是多出一些官位而已。」
移盟主張,新住民應以「居住在台灣」作為主要概念,但立法院提出的七個草案中,卻只納入白領移工及外國專業人,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表示,白領和藍領都是移工,國際上對移工、移民,通常也是同樣的規定與保障。白領移工既然已經納入,沒有理由把藍領移工排除,這是明顯的歧視。
對於行政院草案送進立法院之後,直接併案朝野協商,移盟對此表示,將在下周陸續拜會各黨團幹部,以及幾位提案委員,希望能充分表達團體訴求,呼籲切勿草率通過或訴諸表決。
更新時間|2024.06.19 14:0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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