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華進一步指出,警察同仁長期抱怨:「不是猝死在值勤台上,就是身體一堆毛病」。警力永遠不足應付繁雜的工作,例如政治人物作秀需要勞動大批警力助陣,長官常常為追求漂亮數據,疊床架屋的搞「專案」任務,或為因應近期社會治安氛圍,突然緊急增加某類型犯罪掃蕩勤務,要求放下手中正在處理的業務。還有,法院的輕判、輕縱,導致不少歹徒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形成永不休止的惡行循環。對一線警員而言,這就像是一個無盡的輪迴,已幾乎讓第一線警察同仁的身心健康長期處在爆表邊緣,因此若再有任何私人因素,如家人感情、經濟等困境的加壓,就極可能成為壓垮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李震華補充說明:「警察的滿意度達八成,比司法官高一倍,政府更應該要優先處理警務,尤其是減低過多的雜務。」他舉例,自己曾擔任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對於單純車損的車禍,即在無人受傷的狀況下,警方勤務應排除現場拍照測量、畫事故現場圖及做肇事筆錄,只須到場釐清是否有故意之情事,只要研判非故意僅有財損無人受傷的情況,就不是刑事犯罪事件,依法即屬民事損害事故,現場就應交給保險公司自行處理,或由民眾自行連絡保險公司取證或自行處置才對,不能因為警察人多、24小時服務不打烊,什麼事情都推給警察,不僅不合法且有失公允。
李震華認為,司法警察是司法系統中最貼近人民的執法人員,是犯罪事實的第一線蒐集及研判者,事關治安重大,若政府不重視,司法改革將無從談起。改善第一線執法人員工作條件,不僅是司法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環,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李震華強調,這一系列警察輕生事件敲響了警鐘,令人不安,顯示出警察體系內部出現問題,且迫切需要解決。政府應盡快採取措施,解決警察勤務問題,以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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