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表示,一旦法案經立法院三讀,未來植物診療師發現新紀錄之有害生物發生時,有義務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且對於植物疫病蟲害防治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之義務。
卓榮泰在院會裁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造成新興有害生物頻傳之防治,及消費者日益重視農產品安全、降低化學農藥使用風險之國際趨勢,建立植物診療師制度,除可從生產端提供專業的植物診療服務,提升植物保護水準及強化高風險農藥之使用管理外,亦可健全國內植物防疫、防災、防控的專業人力,保障糧食安全及公共利益。
他說,此制度的推動,對於化學農藥風險減半的政策有莫大幫助,並可展現政府積極把關農產品安全及維護自然生態永續發展之決心,並表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農業部則在院會簡報時表示,此法的討論歷時16年,「植物診療師法」草案重點包括,提供農民或農企業即時、客製化植物診療服務,因應氣候變遷,植物診療師可進一步輔導農民精準用藥,以正確執行植物保護工作,落實食安源頭管理;並建立專業服務體系,由國家考試選才,建立專業人員證照制度,經考試及格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可充任植物診療師。
此外,可創造專屬執業空間,因簽證事項為植物診療師專屬業務,不影響農民作物診斷諮詢服務需求,可保障農民權益,對現行相關業別人員亦無業務競合,同時保障林業、園藝及農藝技師權益,未來將對應列入應考資格,另也強化疫災防控量能,補充基層植物疫災防疫人力,未來植物診療師發現新紀錄之有害生物發生時,有義務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且對於植物疫病蟲害防治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之義務。
農業部表示,「智慧」「韌性」「永續」「安心」是農業部施政主軸,植物診療師法三讀通過後,透過專業選才制度的建立,協助農民防治植物病蟲害,強化台灣農業韌性,同時也降低化學農藥依賴,達到維護生態永續發展,也讓農產品送達消費者手上時,讓民眾吃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