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2月因為東岸廣場招商爭議,遭原經營廠商主富服裝公司(NET)指控「夜襲」商場、強行切開門鎖進入接管,提告涉犯強盜等罪,檢察官已依發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另,謝國樑為兌現競選承諾,去年10月推出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案,但被質疑圖利特定廠商,今年3月向基隆地檢署告發,檢方將謝國樑列為他字案被告。謝國樑被告的第3案則是基市府與廠商簽訂垃圾焚化灰渣處理促參合約,遭指新廠商的飛灰每噸處理費是原廠商的15倍,被告發涉犯圖利罪。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在臉書發文,直批謝國樑已經不適任,「一個上任不到兩年的市長,把自己搞成刑事被告,這樣很光彩嗎?變成了偵字案被告,謝市長如果要怪誰,只能怪意氣用事的自己。」認為謝應該「知所進退」,謝一天不辭,「基隆市就繼續內耗,沒有發展、沒有進步。」
對於謝國樑遭列為3案被告,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這不代表檢察官已經認定市長涉有罪嫌,仍需檢察官依照調查結果做最後決定,何況市府在東岸商場訴訟中取得首勝,法院認定增建後的商場產權應屬市府,堅持捍衛市民財產,市府團隊一向依法行政,盼檢方公正調查,對這3案的清白深具信心,也盼案件結果確定前外界勿以訛傳訛。
呂謦煒指出,「他字案」是被告或犯罪事實還不明確的案件;只要被告跟犯罪事實能夠特定,結案前原則上都會把「他字案」轉成「偵字案」,偵辦結果也可能不起訴處分,不能據以認為檢方認定有罪。
至於其他2起案件,呂謦煒表示,公益青年電動機車補助案,只要是新台幣4萬元以下的主要廠牌電動機車,都能參與合作計劃,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並未特定單一廠商,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絕無圖利廠商問題。
而關於飛灰招標案,政風處長李國正曾在議會說明,不續約原因包括原廠商永盛公司提出的續約條件違背促參法精神且對基隆市民不利,此外永盛BOO案並沒有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再加上促參法並無「展延」相關規定,故市府無法和永盛續約,主要是政風與法制面的問題,市府轉而依採購法進行公開招標,並無圖利疑慮。
呂謦煒強調,這三案皆還在程序進行中,市府團隊一向依法行政,盼檢方公正調查,也希望在案件未確定前,外界勿捕風捉影、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