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爭議,該店老闆娘今受訪,直言現今台灣人素質越來越退步,多數人把自己當成「花錢是大爺」,且將「無人」無限上綱。老闆娘也澄清,指所謂100塊不是下架費,而是原浪費食物就要收取100塊食材費,且該筆錢會變成愛心待用餐。
老闆娘表示,不怕客人吃,但客人浪費的情況,才讓她覺得虧錢,並坦言類似浪費罰錢規則在火鍋店可行,但在無人店卻被無限上綱,不解為何要卑躬屈膝去感謝客人來花錢,但也透露好客人佔大多數,「我們店內店外都有貼標語,說得很清楚,卻有人要裝瞎,說自己是第一次來,所以呢?就要容忍你的所有壞習慣?我又不是你媽媽,沒有辦法認同可以不消費。」並透露未來打算實施會員制,讓會員能享有9折優惠,非會員也可消費,但會多收1成服務費。
另外,老闆娘也透露,開業至今2個多月,已被告3案、提告3案,其中3件是客人提告公然侮辱,但提告到最後,連警察筆錄都做不下去;另店家提告3案,則分別是用餐不付錢提告詐欺、拿碗未付錢提告竊盜,以及將鋁箔碗放入微波爐提告公共危險,並表示不會有收起店面的念頭,只想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