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今與黨主席柯文哲做出3點決議,其中第三點是針對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選罷法爭議,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在記者會上重申,他們不贊成下修《選罷法》規範的罷免門檻,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們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
不過話鋒一轉,黃國昌稱由於有鑒於過去在連署過程中出現非常多社會亂象,讓罷免制度被濫用成為特定政黨在發動政治攻擊、創造社會對立衝突,甚至是選輸後翻桌等不當使用狀況,因此他們主張在連署過程當中,應真正保護、保障且彰顯人民在《憲法》保障的罷免權,確保罷免程序發動時,連署是符合當事人的爭議的。
黃國昌也指,週四(4日)排審時,民眾黨團將派出立委麥玉珍提案他們版本的修正動議,修法內容是不贊成整罷免門檻,但提議連署程序應當要嚴謹,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後續提問環節,記者提到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先前也有提案,包括註記「發證日期」以及冒名的刑責等,跟民眾黨提案方向同質性高,對此黃國昌則回應,他認為吳秉叡會這樣提案也是清楚意識到造假、抄樁腳名冊的情況很嚴重,所以才會這樣提案。
黃國昌也補充說明,雖然吳秉叡的提案方向與他們一致,但是他們主要是針對規範方式的部分,主張跟《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相一致,當然有關違反本人意願、沒經過本人同意去抄寫、冒用別人名字參與連署的部分,應該有相應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