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昨(2日)表示,民眾黨團計畫在12日提案,要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然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回應表示,憲政機關應尊重憲法嚴肅性,憲法法庭裁判結果未知,但既然有違憲疑慮,皆應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因此在大法官做出釋憲結果之前,不宜採取行動。
對於府方說法,黃國昌並不埋單,今在立法院受訪表示,賴清德去年口口聲聲說有義務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委質詢,無法理解為何選說一套,選後又完全變臉成另一套。
黃國昌說,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現在是賴清德總統公布生效的法律,既然法律生效,就依照法律規定程序來進行,台灣並沒有創造一種法律制度,是總統府宣稱的,只要聲請釋憲就會凍結法律的生效施行。
他提到,過去很多人在聲請釋憲時,行政機關該收的稅還是收、該強制執行的時候還是強制執行,沒看過政府或行政機關,在聲請釋憲時自己認為有爭議,就把相關行政處分凍結,相關行政作為完全都不予處理的狀態。
黃國昌喊話民進黨政府不要雙標,沒有在人民聲請釋憲時就主動凍結法律施行的運作,現在牽涉到賴清德選前承諾,難道總統聲請了釋憲,法律就不該生效?他強調台灣的法治狀態不是如賴清德或總統府宣稱的這樣,絕對沒有這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