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今於臉書po文,表態自己反對提高罷免門檻,並列出2點反對的理由,首先,他認為目前罷免規定,完美呈現這個機制符合現實,1/4公民數的門檻,不至於濫罷、亂罷。仇恨值不高,地方經營認真的民代或首長,不會被罷免成功;第二,若提高成「罷免票數須高於得票數」,將使得罷免權被閹割,形同「鳥籠罷免」,再無一人會被罷免成功。
黃暐瀚分析提到,先前藍委許宇甄提出「罷免票數需高於得票數」的修法建議,理由是「這樣才不會被隨便罷掉」。有質疑者論述,「謝國樑得票9萬6,罷免只需7萬6,公平嗎?」黃打臉此論述,反問當年陳柏惟「得票11萬2,000票,罷免票僅7萬7,000票,就罷免成功?」
黃暐瀚更強調,當年國民黨成功將陳柏惟罷免時,陳被比自己得票少3萬5,000票的「罷免票」罷免,國民黨的回應是:「這是台灣民主的勝利!」最後,他認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權利,「目前罷免的相關規定與門檻適當,反對修法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