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妻主張老公在外玩很大,從去年9月起,她便開始無法聯絡到丈夫,某天老公突然返家向她坦白自己出軌,外遇對象小三是個單親媽媽,老公與她在屏東同居,外出時毫不避諱,舉止親暱。另外,老公還劈腿小四,兩人甚至車上激戰外,還留下許多性愛照片與影片留念,甚至將性愛照大方公布在推特與約砲網站。莊妻不堪遭老公背叛,怒告老公與外遇對象索賠。
然而,莊男卻辯稱,自己由於工作與妻子分居兩地,期間妻子也與多名男子約砲、搞曖昧,為此,他還罹患了恐慌症,原本有意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妻子懇求婆婆出面協調,還搬來台南與他同住希望挽救婚姻,可是夫妻兩人自2019年後便「停機」,夫妻感情早就名存實亡,也喪失對彼此的信任感。
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莊男自去年9月已搬去與小三在屏東同居,行為已超出一般男女交往範疇。此外,莊男與小四上床,還將性愛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侵害了莊妻的配偶權。儘管莊男試圖用妻子約砲合理化自己出軌,但是法官認為此事不應與本案混淆,因此判決莊男與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莊男與小四則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