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竹地檢署今日發布之新聞稿指涉貪2.5億,楊文科今回應表示,針對起訴的各項內容,在偵查階段中我都有委任律師補齊相關證據並附明確附件說明,即提出具體反證,可惜被刻意忽略。
楊文科指出,檢方僅僅以片面、間接且無直接關聯的推理,以備受質疑而且司法實務很有疑慮的圖利罪來起訴,令人對檢方偵查結果深感不解,尤其針對沒收金額,檢方所提不法所得2.5億為建商因違背建築成規獲取之1.7億,為豐邑偷工減料之金額,餘6千多萬則是認定因為曾經復工所得之利益推估,事實上涉案建設公司,現仍被縣府勒令停工,部分媒體將兩億不法利得都推給楊文科,希望「誤刊媒體」給予必要澄清及報導。
楊文科表示:「檢方大規模搜索迄今5個月均未通知我備證前往說明,也讓我不解。」最後他再次重申,個「人服務公職以來,對人民陳情事件勇於面對,劍及履及,解決問題。個人一向坦蕩蕩,知法守法,絕無收受任何不法利益。面對檢方不當指控,惡意聯結,本人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