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府強調,縣長未收到豐邑餽贈餐券,官邸及辦公室被扣到的40萬元及12萬元分別是家用及零用金,至於競總租金與建商政治獻金87萬相同,縣長無權干涉豐邑自由處分財產行為,也絕非檢方所指賄賂,兩段金流各具有合法法律上原因,盼外界勿不當聯想。
此外,有關桃園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報告遭偽造一事,縣府根夲不知情,自從前年8月24日豐邑工地塌陷到去年2月4日復工期間,縣府復工規定按職務分層明細表為二層決行,也就是由工務處決行,依照建築法及相關辦法,針對復工作雖沒有標準程序SOP,但只有專業單位認定「公共安全無虞」始能復工。
至於豐邑的員工在通話中提到「縣長好像搞定了」,縣府也強調,一切依法行政,檢方所控之事,全然是子虛烏有,也嚴重打擊公務員之士氣。廠商人員手機對話是否為個人邀功,或常態性誇大其辭,檢方卻未求證,寧可偏信,刻意忽略相關證據而逕行採信其詞,令人懷疑其動機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