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陳勇志,只是個幫老大開車買檳榔的小弟,因該年12月13日在金錢豹大隆店開槍逞兇,流彈打死一名舞女;他跑路到台南,又犯下「路易十三酒店槍擊案」,殺死兩人,從此走上不歸路,疑似被黑道藏鏡人收編,與陳文亮、黃朝福、張景武、陳緒山組殺手集團,犯下震驚社會的普羅酒店槍擊案,該案五名煞星分持長短槍,掃射149發子彈,流彈打死一名經理。
一個月後,陳勇志集團擄走陳姓富商及其妻兒,刑事局組長方俊欽獲報,研判匪徒會押解人質提款,只留崇德路七信銀行沒有凍結資金,他喬裝顧客,在陳緒山押著陳男兒子時,出其不意將他制伏,而銀行外的幹員則與陳勇志等人發生槍戰,最後陳勇志棄車逃逸,留下人質。
接著警方追至台中縣海線鄉鎮、南投等地,總是晚了一步,於是前警政署長陳家欽建議,改從陳文亮下手,警方監控陳的妻兒,鎖定一名張男,懷疑他暗中聯絡這夥悍匪,從他身上查出陳文亮等人躲在台中市北區天津路一棟透天厝。警方動員維安特警,拂曉攻堅,當場逮捕睡覺還手握雙槍的陳文亮,據悉,他前一天與陳勇志、黃朝福吵架,所以那兩人離開藏匿據點。
透過陳文亮的供述,警方得知黃朝福與陳勇志夜間喜歡泡在海釣場,於是警方全面清查中部所有海釣場,1999年2月某日,台中市二分局幹員查訪北屯區某海釣場,坐在遠處垂釣的陳勇志立刻放下釣竿溜走,警方追上去,在軍功路發生槍戰,當場擊斃張景武。
這個殺手集團只剩下陳勇志與黃朝福,警方士氣大振,沒想到1999年6月5日發生了廣三SOGO槍擊案,兩名歹徒瘋狂掃射百貨公司門口,流彈擊中孕婦莊嘉慧,導致她腹中胎兒夭折,莊也變成植物人,但此案陳勇志落網後否認是他幹的,他還自爆案發當天在彰化送手榴彈恐嚇立委林進春,因此該案獲不起訴。
陳、黃逃亡大陸,還教唆小弟在台灣開槍,恐嚇勒索,甚至投書媒體點名,簽名印上血指紋,表明要對付多名雲林縣民代,囂張至極,最後,陳勇志因為酒後與當地黑道發生衝突,被大陸公安逮捕,引渡回台受審。
陳勇志因金錢豹、普羅槍擊案對著天花板開槍,律師堅稱他無殺人犯意,且他與三名死者的家屬達成和解,各賠200萬;殺死兩人的「路易十三酒店案」則因符合《速審法》減刑要件,因此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目前仍關在監獄,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