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所長林俊瑋及警員錢柏丞,7月26日19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時,巡經土城區中華路一段229號前,見1自小客車違停在紅線,便上前攔查,經查該車牌車籍資料與車輛明顯不符。
該車駕駛簡男(20歲)確認車輛資訊時,簡男也支支吾吾答不上來,經員警抽絲剝繭追問,簡男才坦承是因為之前遭扣牌,貪圖一時方便才會在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偵辦。
警方查扣該2面偽造車牌及針對簡男使用偽造車牌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及6款舉發。
城警分局呼籲,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無論製造、販賣假車牌的業者或買假車牌懸掛上路的民眾,雙方都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