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06:21 臺北時間

囂張包圍派出所準備打架 7名酒客獲判無罪理由出爐

mm-logo
時事
鄭男等人「包圍」派出所,高雄地院法官做出無罪判決。(本刊資料照)
鄭男等人「包圍」派出所,高雄地院法官做出無罪判決。(本刊資料照)
2022年6月,鄭姓男子等7人在高雄市某酒店喝酒,鄭與同行的陳姓友人發生衝突,6人圍毆陳男,將陳擊倒在地後揚長而去,事後店家報警,陳男被帶回派出所應訊,鄭男竟率眾囂張包圍派出所,準備教訓陳;警方強勢制止,並將雙方都移送法辦,一審高雄地院做出無罪判決,理由是鄭男等人被員警制止後,沒有進一步做出攻擊行動,因此不構成犯罪。
2022年6月3日凌晨,鄭男、陳男與7人在高雄市某酒店暢飲玩樂,席間鄭、陳發生口角,進而產生肢體衝突,友人勸架不成,演變成「六打一」局面,陳男在混亂中被擊倒在地,鄭男與其他5名男子揚長而去,留下受傷的陳男(涉嫌傷害部分,經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
店家在衝突發生後報警,而陳男經送醫包紮、縫合傷口後,被帶回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偵訊。凌晨3點,鄭男得知陳男正在應訊,竟然夥同5名友人包圍派出所,準備等陳男離開時,出手教訓他。
警方見這夥人徘徊在派出所外,不懷好意,立刻呼叫支援,以優勢警力介入,避免雙方發生進一步衝突,並將鄭、陳等7人,依涉嫌妨害秩序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鄭男等人否認「包圍」派出所,堅稱只是在派出所外等人,因為當時鄭的女友也在派出所內接受訊問,他強調自己沒有要鬧事,更非「撂人」準備在陳男走出派出所時,欲對其出手。
法官勘驗警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當警方強力隔離鄭男一夥人與陳男,並告誡他們不准輕舉妄動,鄭男等人乖乖配合員警指示,保持距離,也沒有進一步挑釁、攻擊或言語辱罵等情形。
判決書指出,被告等人並無波及蔓延至周邊不特定、多數、隨機之人或物,致使公眾恐懼不安、危害社會安全及安寧,加上妨害秩序罪並無處罰「未遂」,因此判鄭男7人無罪,檢方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4.08.02 06:21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