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董座指控妻子與小王發展不倫戀,兩人交往期間大概每月會上床1次,後來因妻子察覺小王會吸毒,且會施暴,還發現被小王偷拍兩人性愛過程,加上因妻子的爸爸與弟弟陸續過世,而且女兒也慢慢長大,所以試圖想跟結束婚外情,回歸家庭。
經過一番協商與折衝後,雙方同意斷絕往來,董娘母親因此付給小王55,000元。可是小王並未信守承諾,還是一再騷擾董娘。於是董座前去找小王理論,表明只要妻子回歸家庭,與小王斷絕聯絡,他就既往不咎,可是小王卻持續威逼董娘討錢,甚至揚言若不處理,將外流性愛影片。
對此,董娘身心俱疲之下,決定將小王告上法院。然而,小王卻辯解自己對女方已婚身分毫不知情,直到兩人關係結束後,才得知女方已婚。他之所以會向女方要錢,是為了追討先前借出的款項,才會透過LINE訊息向女方討債。
法官審理後認定小王明知董娘已婚,兩人還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主動傳給董座嗆聲「像個男人出來處理事情,龜縮有用嗎?」,因此判小王應賠償董座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