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奧運金牌獎金頒發最高者,是香港的76.8萬美元(約新台幣2,500多萬元),第二名是新加坡的74.5萬美元(約新台幣2,400多萬元),再來才是台灣2,000萬元,接下來為印尼30萬美元(約新台幣980多萬元)、以色列27.1萬美元(約新台幣880多萬元)。
另外日韓各為3.2萬美元(約新台幣100萬元)及4.5萬美元(約新台幣150萬元),美國、德國、澳洲則依序為3.8萬元(約新台幣120萬元)、2.2萬美元(約新台幣70萬元)、1.3萬美元(約新台幣40萬元)。
台灣方面,根據教育部《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國手在奧運獲得金牌可得2,000萬元獎金,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選手可一次性領取,或採終生月領制,金銀銅每月可領12.5萬、3.8萬、2.4萬元。
此外今年王楊嬌信望愛基金攜手財團法人大眾教育基金會設立「王楊嬌體育賽事創紀錄獎」,申請資格包含在奧運或帕奧任一項目名次刷新歷屆最高、不限賽事首次代表台灣在奧運或帕奧出賽並完賽、參與「田徑」「游泳」「舉重」「自由車場地賽」4項賽事成績刷新我國最佳紀錄,皆可獲得100萬元獎金。不過奧運獲得金銀銅牌者及帕奧金牌者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