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哲下午表示,各界期待體育部的成立,要跳過過去框架、提出新意,因此在卓榮泰要求下,政府會將體育部組織法與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組織法一併提出,未來讓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負責與運動產業的對接、輔導、技轉等。
他也提到,未來體育部會比照國科會,打開用人大門,除了能讓有教授、副教授資格能進入部會服務,卓榮泰也請人事總處研擬,希望讓體育競技有特殊成績與表現者,能比照這樣的精神,讓更多體育人才進入體育部,用人更彈性、雙軌化。
至於體育部的籌設時程,史哲說,原本希望體育部在2026年1月1日掛牌,昨天卓榮泰聽取簡報後覺得太慢,希望加速籌設,明天行政院會成立籌備小組後,就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並在籌設小組之外,成立「籌設諮詢會議」廣邀體育界人士參與、提供意見,希望下會期相關配套修法就能送立院審議。
體育部成立的配套修法並未包括修《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史哲說,首波修法是希望先讓組織成立到位,相信接下來在體育部籌設的討論中,也會有相關意見提出,行政院都會一併納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