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公布第55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2次23名:高家康、華偉森、余采津、張邵竣、王親賢、洪宇振、陳宥璇、林旻毅、楊柏忠、林士翔、顏訓強、游鈞智、周哲宏、史孫菓、戴勝哲、吳銘輝、邱幸澤、吳志豪、范丞智、李晴韋、陳模、陳正賢、楊秀峯。
酒駕累犯3次2名:何萬壽、覃文正。酒駕累犯4次1名:高中雄。酒駕累犯5次1名:周聰德。毒駕累犯2次1名:林秝安。
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次數最高為周聰德,累犯5次,分別在外縣市遭舉發3次,在台北市舉發2次並當場扣車,5次均因酒駕超標0.25以上移送法辦,其汽機車駕照均已註銷。本次公告名單中23件已結案,2件辦理分期繳納,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0萬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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