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18:33 臺北時間

違法施工釀太魯閣號出軌49死 包商李義祥須賠台鐵23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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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花蓮地院今日判決,肇事包商李義祥(圖)須負起太魯閣出軌事故6成責任,應賠償台鐵2326萬餘元。(本刊資料照)
花蓮地院今日判決,肇事包商李義祥(圖)須負起太魯閣出軌事故6成責任,應賠償台鐵2326萬餘元。(本刊資料照)
2021年4月2日太魯閣號出軌造成49死意外,刑事部分,肇事包商李義祥涉過失致死罪遭判7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日一審判決出爐,判李義祥應負起6成肇責,台鐵可請求李義祥連帶賠償2326萬餘元。可上訴。
花蓮地院指出,台鐵工程外包商李義祥於清明連結停工期間違法施工,駕駛掉卡大火車因故障熄火卡在鐵軌上,未能依照程序通報台鐵或請求支援,導致行經的太魯閣號撞上出軌,釀成49死213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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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明連假期間,太魯閣號在花蓮崇德至和仁路段撞上入侵軌道的貨車後出軌,造成49死。(本刊資料照)
法官說明,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台鐵員工也縱容李義祥施工,經綜合評估後,認定李義祥應就本次事故對台鐵負起6成的連帶賠償責任,台鐵則負擔4成。
法官說,依照台鐵原先主張各罹難家屬所受的損害等賠償金,總請求金額為1億7008萬餘元,依照應負責任計算,並扣除台鐵強制險給付利益與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等,李義祥應再向台鐵賠償2326萬餘元。雙方皆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8.21 18: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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