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今發臉書,揭柯文哲今年5月10日以本人名義,用4,300萬元現金購入位於「林森濟南路口」濟南大樓3樓的48.76坪商辦,質疑為什麼他們夫婦去年在候選人財產申報「存款」僅2,464萬元,為何能夠在「無任何貸款」之情形下購入該房?
對此,柯文哲上午受訪說,選舉補助款參照其它黨的一些慣例,民眾黨規定是1/3歸中央黨部,剩餘2/3歸個人,他們參考以前的總統候選人例子,「用那個錢去設1個個人辦公室,長期要用的」。
陳智菡則喊這完全是誤解,表示政黨結餘款有2筆,分別為政治獻金及個人補助款,個人補助款是給個人使用之配,民眾黨黨章及柯文哲過去表達,會把個人補助款給黨務使用,其它也會做個人規劃,所以拿來購置辦公室,外界將此2筆混在一起是種「混淆」。
陳智菡表示這是柯文哲個人辦公室,接著稱蔡英文卸任後,或是她擔任黨主席期間也有個人辦公室,是一樣意思。
不過稍早蔡英文辦公室回應,表示蔡英文參與選舉以來,從來不曾使用「選舉補助款」購置不動產,無論是登記於個人或基金會名下。
至於從政期間的辦公室,蔡辦表示,除擔任主席、總統有單位、機關專屬辦公室外,其餘如基金會、卸任辦公室都是「租用」。
蔡辦強調,蔡英文為兌現2016年推動年金改革的承諾,原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每月可領28萬元禮遇金,她也比照軍公教所得替代率,自砍至每月領8.6萬元,其餘16萬元捐做公益,預計8年捐出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