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邱舜韶費盡苦心偵辦此案,認為陳姓社工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劉姓保母姊妹將1歲的剴剴凌虐致死,涉犯《刑法》對未成年者凌虐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至於另一共犯陳姓社工當初被上銬逮捕,引發社工界反彈,其實陳姓社工未確實訪視剴剴,訪問紀錄造假,且隔絕前保母及愷愷家屬關心,最終因而釀成悲劇。
本刊調查,剴剴被送到萬芳醫院時,陳姓社工與劉姓保母還騙醫師說小孩主要由外婆扶養,送到保母那裡後溢奶送醫死亡,因連絡不到外婆,由社工及保母處理後事,希望能夠行政相驗,並說已向剴剴的外婆說明,讓她相信孫子是溢奶嗆死,外婆不知人心險惡,表示不追究責任,但醫院查覺有異,通報虐童,才讓惡保母姊妹的犯行曝光。
檢方在剴剴遺體相驗過程中,陳姓社工還與劉姓保母在場有說有笑,直說沒事、沒事,態度冷血,對於剴剴缺牙及滿身的傷,劉姓保母表示,是因剴剴會磨牙及自己跌倒撞到,還把責任推給剴剴的前保母,說傷勢是在前保母那邊造成的。 此外,陳姓社工也在一旁附和,檢警調閱陳姓社工的訪視報告,記錄中確實都有提到磨牙等情形,但檢察官認為其中大有問題,追查下果然發現社工訪視報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