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指出與小美同居期間,她任職於台北某公司人事部,藉由公司群組與台南廠的同事小王勾搭上,兩人不僅過從甚密,還會互傳鹹濕訊息,諸如「去廁所拍胸部給我看」等撩人話語,小王甚至邀她實戰,索取裸照,並提醒對方事後刪除對話紀錄。
就連小美與老公籌備婚宴與登記結婚期間,小王與小美更是打得火熱,會發送「那就X肚子了」「那屁股翹高呢?」挑逗對方。婚後更是維持不倫戀,互傳「我跟同事合買了一個壯陽藥…我想約心肝試一下」「肉感我更想吃」「我怎麼看都覺得D啊」「好想吸」「我說照片,是想要露點的」「我們之間其實誰上去誰下來應該不會計較才是」等鹹濕訊息,撩的對方心癢癢。
當小美離職前夕,小王與她還繼續相約繼續隔空聊色,還進一步傳訊給她,「去廁所拍胸部給我看」「可以在床上騷一些」「心肝有沒有一種可能,員工旅遊我們一起去,然後一起住外面?」「啊要去廁所直播給我看了嗎?」絲毫不放過離別前激情的機會。
隨後,小美同月懷孕,姦情在此刻也東窗事發,老公深受打擊,為此特地花了4萬5千元透過親子鑑定確認小孩是否是親生的,幸好經檢驗後確認是孩子是自己親生,但人夫仍怒向小王提告,索賠50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小王辯解稱他和小美僅限於訊息交流,從未實際見面,也沒有收到過小美的裸照。他還表示,既然小美的丈夫能夠取得他們之間的訊息記錄,這顯示夫妻關係應該不錯,因此懷疑自己可能是被小美仙人跳。
然而,法官認為小王傳送的LINE對話已經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無論他與小美是否實際見面都無關緊要,因此判決他需賠償20萬元。該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