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進一步調查,查出陳佩琪除第一階段存100萬餘元,另在第二階段存入400萬餘元,總額近700萬元來源不明,拆成60多次存進ATM,手法詭異,陳佩琪此一行為,將來可能使柯從圖利罪轉成收賄罪被告。
本刊調查,陳佩琪遭約談當天一開始說這些款項是「先生柯文哲給的」「丈夫柯文哲的演講費」,由於金額太大,說法不合理,她隨後改口說是「民眾給的選舉費用」,經檢廉提示相關證據,陳竟翻供表示錢是「小孩過年壓歲錢」,最後又改說這些錢有的是「媽媽帳戶裡的錢,為了不要讓錢變成遺產所以領現金」,說法一變再變,至今仍講不清楚。
檢廉比對柯與妻子的薪水等收入金額及模式,發現陳以ATM存的這600多萬元來源不明,且夫婦是公務人員,都以轉帳方式支領薪水,陳以ATM小額多筆存現金的模式不符合柯文哲夫婦原有的模式,因此傳喚陳進行調查。
專案小組認為,柯的演講費若高達數萬元,為何不以轉帳方式收取?民眾給的選舉費用為何不是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小孩過年壓歲錢為何不是在過年期間存款?媽媽帳戶裡的錢為何不用轉帳方式整筆匯付提領?對於諸多疑點,陳也說不清楚,只說是將現金累積一定金額,大約是10萬元後才拿去存,讓檢廉更加確信,這600多萬元不僅來源不明,更不能排除是賄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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