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 林宏銘退休前在航警局台北分局擔任警務員兼職勤官,今年5月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吳姓警務員通知他,警政署署長信箱收到2封具名信檢舉他上班遲到及兼職,要他接受調查。
林宏銘表示,督察股調閱他在半年內上《我愛冰冰Show》的節目原檔,是他配合警政署反詐騙宣導,其中一集還陪同時任刑事局長李西河上節目,並無任何歌唱酬勞,並無違法兼職的問題。
提及遭黑函檢舉他遲到,林宏銘解釋航警局勤務中心屬於內勤單位,長期警力不足,他經常從早上8點半上班後,忙到晚上11點才能下半。依警政署規定,內勤單位,不可報超勤加班費,因此林宏銘的長官給予他半小時的上班彈性,只要在早上9點前抵達,都不算遲到。
調查結果認為林宏銘無遲到及兼職,林立刻對檢舉人提誣告,卻發現當時是不具名檢舉信,與當時林宏銘接獲的說法不同,因此他在9月5日已對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長蘇茂智、呂姓股長及吳姓警務員提告偽造文書及妨害祕密罪。
林宏銘表示,調查過程令他身心俱疲,他質疑,若只因接獲投訴就能調閱半年的上班影像,調查手段不合比例,更有妨害祕密之嫌,而且在退休之際,遭人檢舉違法兼職,是意圖使他無法順利退休,很有可能是有心人士利用署長信箱,對他強加莫須有罪名。 雖然他最終獲得清白也順利退休,但在遭遇這次職場霸凌後,更希望未來警政機關接獲投訴時,可以先對員警進行了解,而非讓署長信箱變成職場霸凌的工具,希望透過提告,嚇阻歪風。
對於林宏銘的指控,航警局台北分局回應,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序,將配合相關單位調查,其餘事項不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