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船長遭檢警逮捕後,坦承駕船前往外海,與販毒集團的運毒母船接頭,準備將毒品載回蘭嶼。檢警深入追查發現,該案主嫌竟是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蘭嶼分駐所所長的李哲銘,他因龐大的債務問題策劃這起運毒案。破案後,台東地檢署及專案小組舉辦盛大記者會,宣布偵破台灣第一起警官勾結販毒集團走私運毒案件,引發關注。
檢警風光破案,李哲銘等人也入監服刑,但檯面下卻暗藏宛如電影《無間道》的離奇臥底情節,且臥底線民還被出賣。線民A先生氣憤地告訴本刊:「我當初冒著生命危險混進販毒集團,協助檢警掌握情資,幫他們破案,但事後卻被當成共犯起訴、判刑,連線民身分都曝光,害我遭到販毒集團開槍恐嚇,政府真的欠我一個公道!」
A先生表示,2018年底,他無意間聽到消息,指警官李哲銘因玩地下期貨欠債上千萬元,決定鋌而走險與鄭姓船長密謀勾結販毒集團,透過海釣船運毒。A先生思考後,在2019年初,把消息告訴他在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當刑警的國中同學。由於A先生認識集團成員,刑警同學便請他混入販毒集團當臥底蒐集情資,協助警方偵辦。
同年1月底,A先生前往關山分局製作筆錄,透露鄭姓船長、李哲銘等人準備在農曆春節過後,將海釣船開往外海載運毒品,返抵蘭嶼後,再將毒品裝進油桶,用貨車載回住所,最後用貨櫃出港的名義,運毒到台灣本島。
A先生還告訴專案小組,販毒集團給了他200萬元當酬勞,請他協助運毒,讓他很為難。聽完A先生陳述,專案小組要求他暫時收下金錢,以取信販毒集團,但告誡他不要跟隨集團到海上運毒,在岸上接應、蒐集情資即可,否則會變成共犯,並說警方會以通信監察的方式監控集團行動,還特別提醒他:「要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太危險,就視情況退出,調查也會先中止!」而為避免踩到法律紅線,A先生也將200萬元交給李哲銘,讓他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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