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6 05:28 臺北時間

【警搶功出賣臥底3】賣命臥底竟「可割可棄」 監察院報告揪台東檢警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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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監察院(圖)接獲A先生陳情,調查後確認他有冤情。
監察院(圖)接獲A先生陳情,調查後確認他有冤情。
2019年底,台東地方法院依毒品罪,判A先生近10年重刑;他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雖予以減刑,但仍須入監執行;他繼續上訴三審,2020年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對此,A先生無法接受,在律師的建議下向監察院陳情,冤案終於露出曙光。
監察委員約詢關山分局、海巡署、台東分局等單位,確認A先生是受警察委託,協助查緝毒品走私的線民,認為他之所以涉入毒品案,是為了協助警方破案,不具有運毒、販毒的犯意,應依《證人保護法》減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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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蘭嶼分駐所所長的李哲銘,勾結販毒集團運毒。(翻攝畫面)
監察院指出,承辦檢警間存在資訊落差,導致檢察官未確實同意授予A先生行使線民職責,且警方未精準掌握全盤犯罪計畫,查獲運毒船隻時未能同步逮捕其他嫌犯,A先生為防止身分曝光,只能依販毒集團的安排逃亡,卻因此遭到判刑定讞,並不合理。
為了洗刷冤屈,A先生將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轉交法務部,由花蓮高分檢幫他提起再審,理由是A先生對本案能夠順利偵破,有重大貢獻,但未獲地檢署依《證人保護法》提供保護,導致無法免除刑責,對他的權益造成極大影響,希望透過再審程序救濟,全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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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船長駕駛藍悅號海釣船(圖)前往外海載運毒品,遭攔截查獲。
A先生說,為了社會治安他犧牲奉獻,卻差點淪為階下囚,5年來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希望透過自己慘痛的經驗,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證人保護法》修法及《吹哨者保護法》立法,以保障臥底線民的權益。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更新時間|2024.09.16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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