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今年端午節前夕,60歲的中國男子阮芳勇從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出發,駕駛自行購買的快艇先是躲藏在中國的養殖漁船中,後於6月9日上午闖入我國淡水河,與台灣業者船隻碰撞後自首來自中國,他事後聲稱自己是因曾發表對中共不利言論被鎖定才想決定偷渡到台灣,想要投奔自由。
阮芳勇駛入淡水河時,我國海巡人員因起初誤判其為作業漁船,一直到阮開到淡水渡船頭碼頭、抵台1小時26分鐘後才將其逮捕。而由於阮芳勇當時穿戴整齊,乾淨的打扮與一般狼狽之偷渡客不同,且他還曾在中共解放軍擔任過海軍艇長,因此一度引起不少質疑。
不過後續經北檢調查,阮男確實是因個人因素來台,無涉其他軍事或國安等犯罪情事,其行為也未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動機,8月14日將阮男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儘管遭起訴,不過對面媒體詢問是否後悔來台,阮芳勇曾表示自己不後悔,因來台的目的就是想逃離中國的限制。
阮男的案件9月10日開庭審理,法官曾問阮男中國經濟尚佳,為何動念來台?對此阮男供稱,中國長期以來被共產黨統治對人民帶來苦難,如同監獄般沒有自由,他出走就是想要推翻專制獨裁,雖然他知道台灣並無政治庇護,但是相信民主容得下自己。
此外,由於阮男曾在中共潛艇隊服務,退伍時是戰鬥艦艇長,因此自認憑藉長期在軍隊任職之認識、可以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還當庭繳交一份親手繪製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欲請人轉交給國安局,希望能獲法官斟酌減刑。而今日士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阮芳勇8月有期徒刑。
士林地院審酌,阮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以自駕方式橫渡台灣西北部海域入境,重大損害我國國家安全及政府對入出國管理之正確性,但考量到其犯案後始終坦承犯行,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情節等,合議庭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於阮芳勇是否會遭強制出境,將由行政機關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