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20出頭的林姓、杜姓與兩名黃姓男子,夥同許姓少年共5人,於7月5日在台中市大里區自導自演,假裝發生車禍、鬥毆,其中林男與黃男負責拍攝,許姓少年與另兩男,則分別扮演車禍鬥毆的雙方,3人當街扭打,頗為逼真,事後這5名屁孩將影片PO上「黑色豪門企業」,網友誤以為真,向警方報案。
轄區霧峰分局看了影片,本也以為是車禍引發的街頭鬥毆事件,傳訊雙方才查出是造假、套招,自導自演的影片,於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規定,將5名屁孩移送台中地院簡易法庭裁處;警方指出,該罰則最重可處拘役3日或3萬元罰鍰,因為這5人造成影響惡劣,因此建請法官從重裁處。
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法官認為,這5人於網路社團PO全武行影片,並未說明係創作影片,使民眾觀看該影片後,誤以為發生真實的街頭鬥毆事件,因而引起恐慌;經警方調查,確認該影片內容虛假,係自導自演,確實觸犯社維法上述條款規定,但僅裁罰5人各3,000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