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 14:40 臺北時間

假檢警靠未顯示來電號碼騙1.4億元 6成6被害人是中高年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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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假檢警出示假的犯罪紀錄給民眾,並要求依指示匯款。(刑事局提供)
假檢警出示假的犯罪紀錄給民眾,並要求依指示匯款。(刑事局提供)
假檢警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常以未顯示號碼來電,以被害人身分遭冒用辦理各項文件、請領健保補助或電話費未繳等理由,並協助轉洽檢警機關報案,導致許多高齡者、退休人士被騙。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假檢警詐騙總財損高達1億3,586萬元,經分析被害民眾中有6成6年齡高於50歲,此類型詐騙較好發於中高年齡層。
警方指出,北部一名70多歲的高姓退休男子,本月初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號碼,對方自稱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稱有人持有高男的身分證,來申辦戶籍謄本,故來電確認。高男向對方表示,並無請人代辦後,對方稱將協助轉接警察單位報案,隨後即接到自稱「林姓警官」的隱藏號碼電話,要求高男加LINE製作筆錄。
「林姓警官」另傳送數張翻拍的偽造司法文書,稱高男因證件遭冒用而涉嫌販毒罪,且經通知三次未到庭而遭法院通緝;又稱該案由地檢署「張主任檢察官」承辦,須依照指示加入該假檢察官為好友,需配合調查才有助於證明清白。高男依指示操作,過程中「張主任檢察官」強調案件尚在偵查,本於偵查不公開規定,不得向家人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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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檢警偽冒司法機關公文,要求民眾交付「公證金」。(刑事局提供)
高男不疑有他,按其指示自行提領「公證金」40萬餘元,並交付到府取款的「公證處專員」,隨後詐騙集團食髓知味,繼續要求高男設定約定轉帳195萬元至指定「公正帳戶」,高男配合轉帳後才開始起疑,至法院通緝系統查詢始覺受騙,向警方報案,已損失約235萬。
刑事局提醒,警方不會用通訊媒體製作筆錄、法院不會通知監管帳戶,常見假檢警詐騙手法為「證件遭冒用」「偵查不公開」「帳戶涉洗錢或其他不法」「加LINE定時回報」「監管帳戶」「繳交公證金」,並層層轉介其他機關主動聯繫,事實上聯繫人都是詐騙集團的一員,請民眾多關心身邊年長獨居者。若接到相關語音詐騙電話,務必先掛掉保持冷靜,另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保護個人財務安全。
更新時間|2024.09.21 14: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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