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發現,朱國榮先是從事遊艇租賃,有超跑達人之稱的周哲男,以香港的旺鼎國際有限公司名義,購買船名「TOPSPEED」的豪華遊艇,去年7月開進基隆八斗子漁港停放後,朱國榮在8月間即多次登上「TOPSPEED」遊艇出海觀察港口沿岸地形及海象,知情人士指出,朱國榮還曾帶著嫩妻陳宛暄及剛出生的兒子登船辦滿月趴。
去年8月下旬,周哲男將朱國榮的偷渡計畫告知遊艇船長鍾明華,隨後在9月海葵颱風過後,利用各地戶外監視器或因雨勢致影像不清的機會,由鍾明華先指示2個兒子,在去年9月7日上午6時許駕駛遊艇自基隆八斗子漁港出發,當天下午抵達台南安平港停泊。
9月7日朱國榮如同往常至派出所簽到後,下午3時許,由周哲男開9人座廂型車搭載朱國榮等人出發,於晚點7時許抵達台南安平遊艇碼頭,周哲男將車輛駛近「TOPSPEED」遊艇旁,朱國榮在8時許趁雨勢磅礴,夜色昏暗之際摸黑登艇,周哲男隨後再次上船察看,確認妥當後下船,朱國榮則藏匿在艙內,海巡人員上遊艇安檢27分鐘後,未發現有異狀,當晚9時44分放行,遊艇駛離安平港,經過約20小時於隔天下午5時許抵達菲律賓佬沃碼頭(Currimao Port)。
本刊調查,朱國榮抵菲後,搭私人專機赴萬那杜、以色列後落腳俄羅斯。朱國榮5億元交保金已被法院沒收,協助他逃亡的超跑達人周哲男等7被告9月16日遭台北地院依《入出國移民法》判有罪,各判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刑期;仍可上訴。
監察院調查認定,海巡署就朱國榮利用海葵颱風,戶外監視器影像不清,躲藏船艙逃亡出境乙事,雖有花27分鐘為船舶檢查,但並未詳細檢「TOPSPEED」遊艇的儲藏室空間、食物儲藏室、廚房空間、冷凍(藏)櫃空間、船員室空間、駕駛(艙)台空間、機艙空間、水櫃空間、油櫃空間等足以藏匿人員的空間,而未能於船舶出港前先期查獲,致朱國榮逃離出境,執法時顯有重大疏失。
監察院指出,海巡署在此案因負有重大疏失責任,自應檢討是否得利用科技設備監控,以強化執法效能,諸如在出港船舶安檢管制登船檢查時,使用紅外線熱影像;在「目視航行」檢查時,在領海大量使用「無人機」監控,以防止非法入出國,並維護台灣地區海域及海岸安全。